在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和我省、我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部署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借此机会,我讲两点意见。
一、深刻把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质量监测是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职责。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评估监测是教育督导的重要职能,并专门对评估监测进行全面部署,强调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确立了评估监测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是评价的新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目的,就是要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我们要深刻领会做好质量监测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把监测工作抓实抓细。
(二)质量监测是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教育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年初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医药卫生界教育界联组会上回应教育领域热点问题时强调,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时期教育发展的主题,也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高质量的教育要有高质量的监测进行全覆盖、多维度、追踪式的诊断,科学分析,精准施策。教育质量监测要成为教育政策落实的指路灯、教育健康的体检仪、教育生态的监测站、教育质量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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