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优化法治环境重点任务攻坚突破会议暨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动员 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召开的,主要是就全市优化法治环境攻坚突破工作和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三年行动两项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刚才,部分部门和县市区的负责同志从不同角度作了发言,大家都思路清晰,工作安排到位,落实措施也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我都赞成,关键是要见诸于行动。一会儿,x书记还要就全市优化法治环境攻坚突破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大家要深刻领会、抓好贯彻,坚决打好打赢这场攻坚战。下面,就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三年行动,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全市以司法所为主要平台,统筹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等工作,人民调解覆盖面x%,调解成功率达x%以上;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x%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x%以下;全市司法所累计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x余场次,为维护全市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大家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司法所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先进地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大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更高站位充分认识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重要意义。
第一,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是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的任务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枫桥式”创建活动。x年,全国公安系统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xx个派出所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目前全国范围的“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尚未统一开展,x、x、x在全省,x、我省x在全市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建成了一批管理规范、设施完善、运转高效、特色鲜明的“枫桥式司法所”,有效推动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去年以来,杨洪涛市长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所职能,推动司法所工作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去年x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司法所服务法治乡村建设工作能力。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司法所“规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枫桥式司法所”是司法所的最高标准,比先进更先进、比优秀更优秀,只有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措施来创建,才能达到最佳状态、最好效果、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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