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混改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上的交流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是由***、***两家国企与***一家民企按照“2+1”于2003年6月合资兴建的煤化工企业。截至20**年底,企业资产总额由2.088亿元原始资本金提升到近50亿元,增长近25倍,资产负债率仅为25.99%,累计实现营业收入达500亿元,实现利税57亿元,连续17年保持盈利,发展质量在全国独立焦化企业中始终保持领先水平。
一、选强找优三方股东,筑牢混改坚实基础
(一)坚持“股东门当户对”。2003年,***从区位优势、技术品牌、管理机制等方面综合考量,选择与同为国企、实力相当的***、世界500强民企***实施混改,组建了***。三家企业规模体量、资本积累、效率效益等当面都在各自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从根本上克服了因某一方股东实力偏弱,在发展理念、管理机制、投资融资等方面跟不上、不同步的的“先天不足”。***三家股东同处一个产业链条,发展焦化可以延长***的产业链,为上游产品寻找下游出口;对***、***来讲可以降低原材料成本,实现***、***锁定原料市场,***锁定用户的双向共赢的目的。
(二)坚持“权责明确清晰”。***、***、***三家股权比重分别为36%、32%、32%,既保持了国有股权的主导地位,也真正形成了制衡不制约的股权结构。合资企业产生矛盾往往在于先期合同约定不清晰,造成后期运营出现分歧和矛盾,无法根据规则有效解决。因此,在初设公司章程中,三方股东科学约定高管委派人员职数、职责分工,大到重大事项表决一致方可通过,细到什么业务谁签字才能实行,超前考虑今后公司运营中可能遇到的不协调因素,实现权责明晰、各负其责。同时,在企业发展重大事项中,注重听取民企声音,保障民企权利,赋予***“一票否决制”,确保混改企业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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