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局机关2021年度述责述廉评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xx局机关2021年度述责述廉工作会议。14名同志向大会进行口头述责述廉,另有xx名同志作书面述责述廉。xx局领导和驻会纪检监察组对所有述责述廉同志进行了面对面提问,同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民主评议。现场提问的有些问题“辣味”十足,这不仅对述责述廉的同志是一种鞭策,对大家而言也是一种提醒,体现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从总体上看,被提问的同志能够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地进行回答,勇于担责,对于问题不回避、不推脱,充分起到了红脸出汗、警示提醒的效果。会议效果很好,达到了预期效果。下面,我就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理解“三个责任”体系,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主体责任就是全责、首责、主责。全责,就是全面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要全面负责;首责,就是第一位的责任,首先负责、首当其冲;主责,就是主要责任,处于主导位置。大家要深刻领会、正确把握主体责任的科学内涵,自觉承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之责。
一要准确理解党组织主体责任。各单位党组织对履行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涉及谋划部署、严明纪律、作风建设、反对腐败等12个方面。每年要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比如,净化政治生态工作,党组织承担着修复、维护、营造政治生态的全面责任。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真正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为xx系统工作和xx系统各项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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