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上的动员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区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目的十分明确,就是向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传递明确信号,传导责任压力,进一步强化大家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压实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推动基层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下面,我就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切实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方法与大家进行探讨,希望能对大家有所裨益。
一、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情况,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复杂性和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坚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所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概括起来,就是“三个越来越”: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出发,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论述、指示和批示。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机构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放到了更加重要、突出的位置来考虑安排。省委省政府也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一切工作的“底线”“红线”,纳入重要日程,作为日常工作来部署、作为大事要事来落实,真正扛起了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是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从人的需求角度来看,根据马斯洛需求层级理论,人在满足基本生理需求之后,最直接的需求就是安全需求,具体到每个社会个体,首先就是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从法制进步角度来看,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对社会活动中的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容忍度下降,因安全隐患和生产事故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将大量增加。从社会监督角度来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自媒体”时代的到来,社情民情舆情高度透明,也对我们主动应对、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化解矛盾带来不小压力。三是党纪国法对安全生产的追责力度越来越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出台后,生产安全事故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都是非常大的,分类形式上都是按主体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分别追究。目前事故问责导向与以前有很大不同,释放的一个重要信号就是:凡是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都要同时追究“三个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缺一不可。发生在年初的栖霞笏山金矿事故处理中,包括法人在内的**名企业相关责任人、两名政府领导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名政府公职人员接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座的都是分管负责人和应急中心主任,一定要从责任追究的角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必须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战战兢兢、半夜惊醒的警觉,认真履职尽责,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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