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机制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深刻总结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构建良好政治生态,这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反腐败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高压反腐惩恶、严厉正风肃纪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根据反腐败斗争态势和工作任务的变化发展,及时提出并不断丰富发展“三不”一体推进思想,积极探索在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方法路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绝大多数工作,都体现了“三不”一体理念,贯穿着“三不”一体要求,确保了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的十九大作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并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写入党章。构建党统一指挥、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目的是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三不”一体推进,是及时发现、揭露、查处和防治腐败的有效机制,其目的也是为了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要把“三不”一体推进作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改革创新,整合监督力量,努力实现标本兼治。
二、准确把握“三不”之间的内在联系
(一)不敢腐是不能腐、不想腐的前提,重在惩治和震慑。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当查处效率很高、腐败的行为被处罚确定性风险系数较大,腐败行为的预期收益等于或小于其成本时,行为主体则倾向于自动阻断腐败。不敢腐,其实质就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提高腐败案件查处概率,降低腐败收益和违法成本之间的比率,倒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谨慎使用权力、不敢滥用权力。惩治是后墙、是底线,如果没有惩治,教育、监督和制度就不会带电、长牙,就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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