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汇报材料
守底线破难点聚要素抓示范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近年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积极克服疫情和干旱灾害等不利影响,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统筹全省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任务,持续促进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一、高位谋划部署,凝心聚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紧紧把握“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进三产融合、四化同步、城乡统筹,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体制机制。调整充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设立乡村振兴五大工作专班和有效衔接*个专责工作组,在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挂牌成立乡村振兴局,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二是高位谋划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理清思路,先后*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系统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研究调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奶绵羊产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配套文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政策保障。三是严格开展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将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督查工作计划,每年定期督查通报。同时,由市政协牵头成立农业农村工作督导组,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实行市级相关部门、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指标体系,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并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整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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