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 努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推进,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人大工作规律,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加强和改进人大各项工作,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才能充分发挥好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地方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推动地方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前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这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好人大的职能作用。
一要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要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根本立场、基本观点、科学方法,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着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二要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定性。要切实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县委的领导,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服从县委的决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汇报,并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以保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的自觉行动。
三要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要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不断增强制度自信,着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落实好,以此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人大意识和法制意识,营造更加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民主法制氛围。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关键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其实质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在我国的监督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好《监督法》,提升监督水平,加大监督力度,并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和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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