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课:以纪律为‘舟’实干为‘帆’,驱动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
今天在此和大家一起分享交流近段时间以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感悟、收获。今天的党课主题是:“以纪律为‘舟’实干为‘帆’,驱动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202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有3编、11章、158条、2.2万字,与20**年修订的版本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更符合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六个方面”的变化,通过前期的总结归纳与大家一起共勉:一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领导思想为指导”。二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进行了区分。四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监督执纪分为“四种形态”,即,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少数。五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五种加重处分的情形,即,强迫、唆使他人违纪;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六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违反政治纪律部分、违反组织纪律部分、违反廉洁纪律部分、违反群众纪律部分、违反工作纪律部分等内容。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实际,我有三点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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