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现将我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共有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个(均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单位*余户,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余户(含超市、果蔬店)。
二、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和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了全区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有效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压实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督促市场主办方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经营者准入管理、食用农产品自检、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等制度,建立市场经营者档案,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统一悬挂食品信息公示牌,统一亮证亮照经营。市场主办方与入场经营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查验并留存市场内经营者合法资质,统一使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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