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对于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文书,是各项业务活动的中枢和交易的载体。合同是调节经济活动、维持双方利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合同本身的质量决定了交易是否安全,直接影响经济效益,合同管理不止于风控,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并加以规范完善。
一、合同风险管理
1.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未充分发挥合同统筹职责。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评审及管理,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的履约与结算,没有部门对合同进行全流程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2.未严格按照单位制度开展合同管控。如合同台账与付款台账数据不一致,无法实时跟踪合同统计、履行、变更、付款、结算状态,及时预警提示风险。
3.合同管理授权体系不规范。如未与承办人员签订授权书、无授权委托书等,保障合同效力的授权资料收取不完整,可能存在超越合同权限的法律风险。
4.合同印章登记管理不规范。合同经办人员提前在使用登记表中多栏空白表格签字、经办人员未签字登记,可能出现合同印章管理失控风险。
5.合同信息登记制度不全面不完整。合同与业务脱节,业务部门无法及时跟进合同后续动态执行情况,财务部门无法合理安排资金计划,无法对单位管理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价值。
6.合同管理后评价工作不到位。合同后评价监督内容涉及到合同的立项、签订、主要条款、履行情况和合同终结的全过程。如复盘合同是否全面履行情况、评估合同标的物使用效果,验证合同业务是否实现交易目的,是否达预期结果等。
7.合同的归档和保管不完整。如因业务单位异地、合同承办人员变动导致合同传递和交接滞后,可能出现合同归档滞后或丢失风险,影响合同履约效果。
二、合同签订前阶段
1.合同签订前市场调研不够充分。如某单位签订备件采购合同近400份/年,但现场考察报告小于10份,无法实现采购目的及降低采购成本。
2.签订合同对方主体的资信审查不严格。供应商资质资料只有营业执照,无其他资料,没有严格开展合同签订前供应商资信调查和实地考察分析,把好供应商准入关,有效保证交易安全。
3.合同义务方主体履约能力调查不到位。如新增大宗实物供应商时未实地调查,签约前提供试用样品与实际供货产品存在较大质量差异。
4.未编制并执行合理的采购计划。如单位规定一个月紧急采购超过3次应予以考核,但某月紧急采购5次,采购计划不合理影响合同商务条款。
5.招议标管理存在管控漏洞。如未按标准评标、评标依据不充分、招标现场临时调整商务或技术要求,可能导致招议标的不合规行为和影响招议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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