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工程监管:审计发现4方面问题(附:整改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地方政府加大了对公共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综合治理、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投资力度。审计机关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不少投资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小微投资工程在建设中存在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合同签订不严谨等问题,由此产生相应的财政资金使用风险、廉政风险及投资风险不容忽视,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小微工程存在项目零散、投资额偏小、用工关系复杂等问题,导致此类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现象较为常见。再加上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是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人员的专业性不高,建设单位常常把这种项目全权交由施工方实施,由此造成监管上的缺位、少为、不为,很容易让施工方钻空子。如某沟渠原设计为混凝土材质,施工方在实际施工时改为砖砌,而工程结算时仍按混凝土申报,却无人问津。如果不是审计人员复审时实地勘察,仅凭原设计图纸结算的话,就会多计工程造价,造成财政资金损失。还有很多小项目不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常常是先施工后补办手续,甚至无设计图纸直接施工等等,很多项目还存在指定施工队伍的情况,即使在履行竞标议标程序的项目中投标文件格式、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涉嫌围标、串标等情况的也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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