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思考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xx同志在中央纪委召开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为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本文拟结合开展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分析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就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提出思路。
一、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中央纪委把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强化自我监督作为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积极作为,主动回应“谁来监督纪委”的社会关切。但是,由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是创新性工作,从一个阶段以来工作实践看,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意识不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时,是监督的主体,是监督的实施者,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此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习惯于监督检查别人,而不乐意接受别人的监督检查,甚至片面地把被监督看作是降低威信,软弱无能的表现,因此对监督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
(二)监督形式单一。在监督办法上,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监督大多通过查办信访件等形式进行有针对性地监督,往往是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在监督重点上,存在对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管理监督的相对少;在监督内容上,存在对违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约不够,特别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权和执纪中的自由裁量权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
(三)内部监督合力没有有效形成。一方面,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职能部门,组织部、机关党委与干部监督室如何更加有效配合,形成合作机制,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还不够。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互动,仍存在任务不清、落实不够的问题。
(四)外部监督渠道不够通畅。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沟通机制、群众知情机制不完善,使外界人士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监督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很难介入和实施,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的程度弱化;另外,对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信任大于监督的问题,外部参与监督的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
(五)监督队伍建设仍显不足。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注重通过“三转”过程盘活存量,整合资源,因此,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专门部门干部监督室的编制职数相对不足,以地市级纪委干部监督室编制为例,目前,我省各地市基本设置三人以下,干部监督机构工作力量与监督对象范围还不相匹配,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同时,监督部门如何做到善于监督敢于监督,提高监督水平、强化监督能力还有待提高。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具体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未完,全文共4478字,当前显示138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