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政协常委会安排,现将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是体现司法权威和司法为民的重要窗口。人民法庭植根最基层,处在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特殊地位。因此,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弘扬法治精神,促进诉源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注重强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一体推进法庭建设,系统打造法庭品牌,有效发挥法庭功能,将人民法庭建设成为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前沿阵地,为平安x、法治x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履职尽责,守好执法办案“主阵地”。全市法院人民法庭按照专业化的审判思路,推动类型化案件的专业审理,并通过要素式庭审、格式化裁判文书、编写办案规范等方式提高审判质效。对于符合简单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或依职权适用相应程序,推动简单案件进入审判“快车道”,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工作中,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家门口”式诉讼服务,工作中探索总结出“老弱病残不传、农忙时节不传、贫困群众不传、边远山区不传”“四不传”等经验做法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2023年,所辖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3503件,占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总量的三分之一;同比收案量下降4.5%,较好地凸显了诉源治理成效;结案3434件,结案率98.03%,高质量地完成了审判任务。
二是盘活力量,抓好基层治理“最前沿”。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增强社会治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拓宽社会治理渠道,切实发挥人民法庭法治保障作用。2023年,全市人民法庭引入调解组织69个,特邀调解员58人,诉前导出案件282起,调解成功案件317起,司法确认12件。依托“法官进网格”“百姓说事、法官说法”等机制,通过“网格微信群”“电话调解”“入户走访”“签署联络卡”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盘活基层力量,精准对接基层需求。实打实创建无讼社区(村屯)、服务乡村振兴,13个人民法庭创建无讼社区(村屯)28个。靖宇县法院指导包保的新胜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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