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关键之举,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抓手,结合“万人助万企”等活动,着力打造开发区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一流营商环境。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自觉性
开发区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性,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党工委、管委会的重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党委抓统揽、领导抓调度,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了区党工委、管委会统筹部署、“放管服”办公室具体调度、发改局负责评价、督查室负责监督检查的闭环工作机制,全面对标对表,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确保“两个条例”及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深入学习研读。区领导班子通过召开党工委会等形式,专题学习研究“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同时组织各政务服务部门开展“两个条例”的学习培训,吃透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便捷政务服务,深入推进各级各部门履行营商环境工作职责。
(三)广泛宣传动员。利用媒体、条幅、宣传展板等媒介,讲解政府审批服务业务办理流程,刊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方法举措、实效成果,解答政府惠企利民政策,全面展示开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同时开展征集和受理企业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自2023年下半年上级设立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平台以来,开发区只有1起涉及安全生产的案件,且该案件区安监局、x乡安监站已与企业协商解决),着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发展理念。
二、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全面推行审批事项“免证可办”。根据《市“免证可办”事项清单》要求,我区共认领“免证可办”事项14项,实现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等在线共享,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所需材料免提交,保障“免证可办”工作落到实处。
(二)持续深化“有诉即办”。一是全面设置“有诉即办”窗口。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在大厅设置“有诉即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由专人坐班。二是明确政务服务“有诉即办”诉求响应工作范围。“办不了”的,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向群众解释清楚;“很难办”的,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帮办代办”方式合力解决;“不给办”的,符合政策不给办或拖拉办理,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三是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有诉即办”诉求响应机制。建立“有诉即办”(“办不成事”)问题台账,按照收件一办理一反馈一回访一归档的工作程序,对一般问题当天办结,难办问题5日内反馈,对确因企业群众自身原因或不符合法律法规造成“办不成的事”的,工作人员做好解释说明,具体承办人对每件诉求办理情况点对点向群众反馈,“有诉即办”专班通过回访征求群众对工作的评价,形成受理、办理、反馈、回访规范的闭环工作机制。四是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有诉即办”问题工作清单、问题工作台账。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有诉即办”窗口工作人员定期整理问题工作清单、台账,及时发现问题,通过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对群众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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