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学习会上的发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近日,国务院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将大大强化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约束,有效促进相关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业。下面,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我谈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
一是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条例》将近年来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职责规定、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事项清单等写入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有利于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经营管理体系,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利于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切实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条例》立足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践需要,将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要求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厘清党委会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有利于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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