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乡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报告
一、2024年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一是抓责任传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开展“述责述职述廉评议”等形式,强化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对主体责任进行细化,每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把“两个责任”压力传到位。二是抓制度建设。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及时修订完善《xx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xx镇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条列》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发生。三是抓廉政谈话。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对新任干部进行“四个一”廉政谈话制度,同时抓好任前谈话、日常提醒谈话、重要节点提醒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4年,我镇共开展廉政谈话417人次。
(二)加强监督检查,履行监督责任。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紧盯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围绕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单位公车使用情况、公款消费、办公面积、资金使用等涉及违反“八规”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坚持监督检查常态化,以镇、村两级纪检干部为基础,以上率下,组织村(社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对干部担当作为、执行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0余次,下发督查专报六十余期,使党员干部不敢腐的意识不断强化。二是积极开展明察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党员干部在岗在位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300余次,及时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党员干部2人。三是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针对换届人事调整、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严审细查纪检监察意见,全年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3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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