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工作规则培训会讲话稿
建设廉洁型政府,就是要坚持廉洁用权,干净干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则》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着眼于建设法治型政府贯彻落实好《规则》
建设法治型政府,就是要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则》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制定,是政府工作的行为准则,我们必须严格遵循。
(一)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这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核心环节。《规则》对区政府的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要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等职能,较以前增加了环境保护职能,这一职能契合我区作为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功能定位,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生态产品、发展生态经济,实行“面上保护、点上开发”上升到了制度层面。其中,在经济调节方面,关键是要大力发展市场主体,培育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减少对经济主体的微观干预,将抓经济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在市场监管方面,要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市场主体,只要法律没有规定,都可以干。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确保市场主体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市场监管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社会管理方面,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居民自治作用。同时,要将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社会服务中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公共服务方面,因为x是贫困地区,要特别注重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在环境保护方面,要开展环境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健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政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由法律法规来确定。政府只能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既不能失职不作为,也不能越权乱作为。《规则》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职责权限进行了明确界定,比如,区政府各部门实行主任、局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决定,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少数部门“一把手”习惯于当甩手掌柜,对具体工作不思考、不研究,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这就属于典型的不依法履行职责。对此,我们要坚决纠正,不管在工作推进上,还是在文件审核把关上,都要做到履职到位。今后政府各级各部门上报区政府的正式文件或非正式文件以及信息、调研等材料,要建立相关制度,实行“一把手”审签,不能由单位工作人员起草成稿后就直接报区政府办公室。如果出现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
《规则》还重点对人事、财经、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土地等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政府性投资项目等管理权限作了具体规定。其中,在国有资产管理上,细分为资产购置、对内对外投资、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3个方面,并详细规定了各层级的审批金额。此外,《规则》还对政府性债务、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理、政府性投资等,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这些都是大家今后在实际工作中会经常遇到的,一定要弄懂弄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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