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省数字检察战略实施推进会上的强调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省数字检察战略实施推进会,这是一次凝聚共识、明确方向、推动落实的重要会议。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向长期奋斗在检察一线的全体干警,以及为数字检察工作付出辛勤努力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我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数字检察战略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其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近年来,我们在数字检察领域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区块链技术、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数字检察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加大力度,推动数字检察战略向纵深发展。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全省数字检察战略实施工作,讲几点意见:
第一,在宏观层面上要加强法律监督数字化环节管理。一是在数据获取方面,既要做好“广度”与“精度”的平衡,又要做好数字技术的充分供给。坚持“问题导向”,以某一业务问题所涉及的广度为数据获取框定范围,基于算法技术保证“四大检察”全覆盖,集合算法、数据、模型等技术实现对司法执法数据的有效对接,以集成技术驱动监督办案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化。二是在模型构建方面,做好数据特征的归纳、关联数据的搜集以及潜在问题的挖掘并作用于模型自身改进。通过数字技术对规模化数据的筛查、比对、碰撞,结合检察人员的专业优势与算法专家的技术优势完成业务应用场景的模型构建,对海量数据类型化后所提炼出特征标签,奠定数据应用的基础。三是在数据输出方面,利用算法技术在数据应用的不同环节之间进行链接,对获取、筛选后的数据进行再加工甚至直接得出结论。数据输出的结论应是精准明确的监督线索,其关键在于基础数据的准确与运算方法的得当,应要求数据提供方就数据的搜集方法、搜集过程作出说明,并就真实性存疑的数据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借助“外脑”、外力的基础上以已有的监督线索作为核实载体,借助已有的监督线索检验拟采用的运算逻辑是否能得出已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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