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委党组202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市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民委和市委统战部的有力指导下、在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区党委x届x次全会,市委x届x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民族工作的各方面,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委党组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回信贺信精神,引导全委干部职工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的实践要求真正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和区党委部署。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在大统战格局下谋划推进全市民族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区市党委工作要求作为“第一政治要件”,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完善批示办理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督办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强化理论武装。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构建“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党员个人”的多层次学习体系,完善“每周一学”制度,推动常态化自学、集中领学、专题研学、交流互学、以考促学机制,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我的业务我来讲”,做到分层推进、因类施学。截至目前,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支部集中学习30次,作风务虚会2次、读书活动2次、领导干部上讲台4次,专题辅导8次,交流研讨80人次。二是强化教育管理。先后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43人次,组织各县(区)、功能园区民族工作干部、民委委员单位联络员,分别于5月在x举办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于7月在市委党校举办“x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专题培训班,提升民族干部业务能力。
4.涵养良好政治生态。一是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年初相继召开了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建述职评议会、述责述廉会。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三会一课”,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截止目前共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民主评议1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完善《市民委党组工作规则》《市民委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强化“一把手”权利监督;坚持将“三重一大”研究事项提前向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审核,邀请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到会指导;注重跟踪问效,定期对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问效,确保议定事项会后“落地生根”,形成会前动议到会后执行的工作闭环。本年度召开党组会议15次、主任办公会议17次,研究各类议题50余项。
(二)强化统筹谋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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