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院长在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专题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市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专题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总结回顾近年来我市检察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市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工作任务,推动我市检察工作现代化取得新突破。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检察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实践,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通过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优化检察职能配置,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创新检察工作方式方法,能够有效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是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检察队伍是检察工作的主体,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直接影响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加强检察教育培训等改革举措,有利于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回顾改革历程,坚定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信心决心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检察改革目标任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担当作为,各项改革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我们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了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构建了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牛鼻子”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完成。我们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实行分类招录、分类培训、分类考核、分类管理。通过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优化了检察队伍结构,促进了各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推动庭审实质化。积极探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未完,全文共4723字,当前显示136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