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暨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总结
市纪委监委机关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打造“清廉水城”廉洁文化品牌为目标,以培强“清风卫士”党建品牌为抓手,把“清廉机关”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模范机关创建等融合结合,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要做法
(一)把政治机关建设作为“清廉机关”建设的重要基础
1.突出政治思想引领。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于“清廉机关”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常委会“第一议题”,基层党组织及时跟进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及贯彻落实意见,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市纪委常委会贯彻落实意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今年以来,委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跟进学习市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及贯彻落实意见36次。
2.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按照思想引廉、组织筑廉、文化倡廉、作风葆廉的思路,明确“清廉机关”建设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谋划务实举措。严格落实市纪委常委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履行督导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3.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把“清廉机关”建设融入模范机关创建,把模范机关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以政治建设固本、思想建设铸魂、组织建设强基、作风建设塑形,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当好“三个表率”、践行“两个维护”,“清廉机关”建设水平持续提升。2024年,市纪委监委机关被评为“市直模范机关建设标兵单位”。
(二)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清廉机关”建设的重要保证
1.锻造坚强战斗堡垒。将星级党支部、“四强”党支部创评纳入“清廉机关”建设。先后制发《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双争”行动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坚持每月制发《党建工作提示》,每季度制发《机关党建简报》,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在基层党组织落细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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