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
同志们: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认真把握“五合”关系,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视察调研、建议督办、代表座谈等形式,推动古城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切实守住城市的“根”与“魂”。
条例实施与整体规划相结合。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权威在于执行。《**古城保护条例》犹如古城的“铜墙铁壁”,构筑起坚实的盾牌、刚性的约束、共同的意志。**区人大常委会以条例为准绳,紧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1+8”方案》,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要坚持规划先行,落实好**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3年行动方案,以城市更新省级试点项目为先导,更加深入细致地把规划落到古城的每一条街区、每一个片区、每一处建筑,慎之又慎推进古城更新,“小火慢炖、小步慢跑”,充分挖掘古城历史文脉、历史记忆、历史故事,打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古城保护精品。
保护更新与活化利用相契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古城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一宅一园都珍藏着历史与辉煌,把文物保护好、风貌保存好、文化传播好,是我们必须扛起的重大责任。推进古城活化利用,必须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坚持保护第一的理念,加强对建设方案的论证审批、施工活动的监管、商业开发的管理,坚持分阶段和逐步推的“渐进式”原则,不大拆大建,坚决禁止破坏性开发,防止建设性破坏。创新“场景牵引、数据赋能”,对文物建筑现状精准记录、精准复原,为日常管理、保护修缮、开发利用提供史料价值。利用数字技术让文物说话、历史再现,让古城与今人对话,用时光倒流勾起人们的“儿时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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