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赋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相关单位职责,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7号)的部署和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市农业局相关文件精神,通过不断的实践,引导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促进各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单位职责的规范落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风险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市农产品质量监管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定期和不定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项风险监测工作。种植业产品年度抽、送检数量不低于150个,瘦肉精、畜禽产品和动物饲料等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全区涉农镇(街)要建立镇(街)农产品检测室,每个镇(街)年度检测样品数量不低于500个(快速检测),并做好记录工作以便年底检查,抽检农产品范围要包含辖区内各个行政村。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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