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宣传教育点创建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加强我区生态文明与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向全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一批直观、形象、各具特色、多功能的环境宣传教育场所,特制定本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创建一批环境宣传教育点。。
一、创建目标
到2015年底,在全区创建环境宣传教育点20个;分两批进行:第一批2014年,计划创建10个;第二批2015年,计划创建10个。
二、工作机构
创建工作由区环保局组织开展,为推进工作落实,区环保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对象和标准
(一)创建对象
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先进典型;在区域内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生态环保示范工程,具有良好的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与社会形象,同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区有较大影响和较高水平的,教育辐射面广的单位,计划在企业、风景区、公园、学校、社区、生态镇、村等等中选取。
(二)创建标准
(未完,全文共1518字,当前显示4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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