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创建县级卫生集镇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在全乡上下全面、深入、扎实的开展县级卫生集镇创建活动,确保达到县级卫生集镇标准,2013年底通过县级卫生集镇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
按照《省卫生县城标准》,对照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和社区、单位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十项大标准,强力开展创建工作,确保达到县级卫生集镇标准。
三、实施步骤
创建县级卫生集镇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3月1日—3月31日)邀请专家和派专业技术人员前来规划指导,细化落实各项创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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