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强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重点,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创新监管模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升服务民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能力,为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适应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为有效实现行政目的,基于其行政职权和行政管理相对人自愿而实施的符合法律规定及其精神的引导、指点、教育、劝告、建议等非强制行为。其主要原则为:
1、自愿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以行政管理相对人自愿为前提,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等方式迫使行政管理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
2、合法原则。行政指导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方式应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不得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合理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优先采用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方式,采取的方法应必要、适当,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综合考虑指导成效,避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4、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应公开,将行政指导的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等在办公场所、工作网站公示,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5、便民原则。行政指导的实施程序应简明高效,针对不同类型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三、主要方式和内容
(未完,全文共2101字,当前显示6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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