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民主评议指导方案
为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局系统行风转变、提升效能,推动项目集聚、城乡统筹、社会建设、文明提升“四大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全区作风效能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及“条块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影响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局系统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为实现“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发展目标提供保障。
二、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民主评议工作摆到环境保护的工作全局中来把握,推进科学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树立群众观念,维护群众利益,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信访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坚持勤政廉政、规范行为。把民主评议作为推动《廉政准则》落实的监督平台,促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把民主评议和推进依法行政、源头防范、文明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民主评议务实有效。
三、评议对象及评议内容
㈠评议对象
为局系统各室、科、站、大队、中心。
㈡评议内容
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局工作任务情况。各参评科室要正确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做到政令畅通。
2、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群众满意作为正确履行职能的评判标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办理和答复“12345市民服务热线”、“999民生热线”、“公众监督栏目”等投诉、咨询及建议,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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