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人大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动员会议布署,区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局进行工作评议。为了认真做好接受人大工作评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会议精神,以依法行政、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为主线,要把评议工作与创先争优、作风建设及农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议,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改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规范协调、廉洁高效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我区农业经济发展。
二、评议内容
本次人大评议农业工作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情况,重点检查《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与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重点检查审议意见及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3、2011-2012年以来履行部门工作职责以及依法行政、改革创新、工作落实、服务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4、领导班子及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各项制度、纪律规定,勤政廉政和民主作风建设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评议准备阶段(7月份—8月份)
1、成立机构。成立接受人大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各站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素龙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自查自评和整改工作。
2、制定方案。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制定接受人大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撰写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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