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动物防疫工作水平、畜产品卫生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省动物防疫条例》,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动物防疫、畜产品安全监督体系和兽医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扑灭或控制国家规定的重点疫病,使全市免疫控制、监测净化(免疫无疫)达到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把我市建成国家级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为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创建活动,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明显提高,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羊痘六种重大动物疫病达到稳定控制标准,动物疫病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降低。
具体目标:
1、全市通过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活动,实现无鸡新城疫、无禽流感的“两无”目标。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达到稳定控制标准。
2、正大畜牧有限公司种猪场建立较完备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猪瘟、口蹄疫、布鲁氏病3种重点疫病达到净化目标,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达到稳定控制标准。
3、建成以市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市清江肉联有限公司2个龙头企业为中心的生物安全示范区。
4、辖区内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年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出笼肉禽10万只以上、蛋鸡存笼1万只以上)和大型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兽医实验室达到规定建设标准,并具备病原分子生物学监测能力。
6、建立市、乡、村、防疫员多层次完备的生物冷链体系,达到“市有恒(低)温冷库、乡有低温冰柜、村有小冰箱、防疫员有保温箱”的目标。
三、创建内容
本市所辖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纳入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范围。主要创建内容为:
(一)正大畜牧有限公司种猪场疫病净化
种猪场要进一步完善防疫设施设备,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制定常态化的疫病净化监测制度,建立疫病净化档案,建立健康的核心生产种猪群和后备种猪群,使种猪场逐步达到疫病净化的要求。到“十二五”期末,达到猪瘟、口蹄疫、布氏杆菌病全面净化的目标。
1、建立严格的消毒制度,无疫时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发生疫情时,每2天进行1次消毒,人员进出必须随时消毒。
2、建立科学的免疫程序,猪口蹄疫免疫程序按照28-35日龄进行初免,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个月免疫1次。猪瘟免疫程序按照商品猪25-35日龄进行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种猪25-35日龄进行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隔4个月免疫一次。
3、定期监测抗体,猪瘟、口蹄疫每月监测一次,每次监测50头份血清,监测方法采用液相阻断elisa。对每次监测抗体不合格的要进行重新免疫。
4、病原学检测。猪瘟、口蹄疫采用rt-pcr检测,对病原学检测阳性的采取净化措施,对阳性猪(必要时对同群猪)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疑为口蹄疫样品的要及时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进行病原分离鉴定。布氏杆菌病每年春秋监测2次,先采用平板凝集试验,对阳性猪再进行试管凝集试验检测,如仍为阳性者,进行淘汰、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二)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动物防疫条件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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