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局干部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工作效能,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充分调动每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共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干部实绩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民主测评的原则。
(二)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三、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由局效能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结合承担考核任务的各科室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干部实绩进行考核评价。
四、考核内容
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协调配合、参与集体决策,以及完成分管工作情况;一般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出勤请假,以及对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
五、考核方式及程序
干部个人实绩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平时考核实行扣分制(总分30分),年终考核实行定量考核(总分70分)。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是指承担机关建设与管理考核内容评价任务的各科室,根据考核内容的具体要求,用扣分的办法每月进行干部职工考核,考核得分为12月考核的平均分。
1、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一次不打卡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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