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撰写格式的规范与标准
根据国标gb7713-87规定,学术论文包括三个部分:
一、前置部分。包括题名、作者及单位、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1.题名国标给题名的定义是: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题名以不超过20字为宜,忌繁琐、忌使用不常见的符号和术语。必要时可设子标题。2.作者及单位作者及单位置于题名之下,单独成行。学术论文要署真实的姓名和单位及邮编。表示文责自负,同时也便于读者与作者联系。如果预投外文刊或国际会议,对于同一个作者来说,不同的文章,姓名和单位的翻译要力求规范统一(详见附录2)。3.摘要国标规定摘要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评述。摘要的内容应包括与论文等量的主要信息。摘要的特点是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论文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也要有数据、有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摘要汉语不超过300字,英文摘要不超过250个实词。4.关键词国标规定关键词是为了便于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出来的用以表示论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数量3-8个,有实际意义,尽量使用汉语主题词表中的词。5.中图分类号该号码是根据论文的内容确定的,分为22个大类。可到图书馆或本馆主页中去查询。6.文献标识码今年国家期刊出版格式要求在关键词的下面应标出文献标识码(即揭示文章性质的代码),具体规定如下:a--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包括综述报告);b--实用性成果报告(科学技术)、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总结(科技);c--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的文章(包括特约评论);d---般性通讯、报导、专访等;e--文件、资料、人物、书刊、知识介绍等。注:英文的文献标识码应与中文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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