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创建示范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大力推进广覆盖、高效能、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益,实现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以人为本的原则。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坚持健全制度、创新机制的原则。结合实践,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注重立足本市,参照国内同类先进城市标准,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文化自身发展规律、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机制。
3.坚持统筹城乡、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密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特点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文化发展的合力。
4.坚持深化改革、争先率先的原则。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能力、创作水平,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5.坚持保证基本、惠及全民的原则。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积极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方式、方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三)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完成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任务,基本建成设施网络广覆盖、服务供给高效能、组织支撑可持续、保障措施管长远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体水平处于市领先位置,各项工作均达到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一)设施网络建设。
1.人均公益性文化设施面积达0.12平方米,公益性文化设施实现市、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村(社区)三级全覆盖。
2.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0.6册以上。
3.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7次以上。
4.图书馆人均年增新书在0.03册次以上。
5.人均到图书馆次数0.3次以上。
6.100%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建有单独设置的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文化站,配置书刊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厅、艺术培训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电子阅览室、展览展示室、老年和少儿活动室、体育健身室等8个以上功能活动室。
7.100%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每个文化室都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农家(社区)书屋。
8.市、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村(社区)三级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拥有电脑数量分别为:市图书馆30台,市文化馆、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各10台。
(二)公共服务供给。
1.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
2.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3.文化馆(站)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8小时。
4.市年均组织开展全市性各类文体活动10项以上,向基层送戏400场次、送电影2300场次;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年均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不少于10项,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年看4场以上文艺演出、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标准。
5.市图书馆、文化馆、锡剧团各配备1台流动服务车。
6.市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60次。
7.市文化馆人均每年下基层培训、辅导不少于60天。
8.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市镇村全覆盖,城乡居民可通过基层服务点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的资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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