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制评议工作意见
为确保我办党支部和党员认真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根据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玉创组字[2012]1号)精神,现就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通过开展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统一党员干部思想,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凝聚科学发展共识,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确保创造争优活动扎实推进、程序规范、取得实效。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领导点评,即接受县政府办公室党总支对我办党支部、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点评,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并明确努力方向,增强党支部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意识。通过开展群众评议,即接受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评议,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吸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达不到评议要求的进行整改,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动力,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三、具体办法
(一)组织开展领导点评
本办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县政府办公室党总支书记对我办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1、点评对象。我办党支部和党员为点评对象。普通党员由党支部书记点评,党支部及领导班子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党总支和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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