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茧乡镇建设工作意见
按县委、县府建设“四个示范县”发展思路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到2017年将镇建设成为两万担蚕茧乡镇。为此,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绿色产业为目的,抓住坡耕地整治和石漠化治理机遇壮大“蚕桑产业”,大力发展职业蚕农、家庭蚕场,以全程省力化多批次养蚕,桑园综合利用,打造核心蚕桑产业丰产示范园区为措施,推进全镇宜桑宜蚕区域快速发展,助农增收奔小康。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全镇拥有投产桑园8000亩,栽桑养蚕农户1500户,标准化共育室50间,标准化室外蚕棚800个,常年养蚕2.5万张,生产蚕茧100万公斤即2万担,蚕农售茧收入4000万元以上,桑园综合利用收入2000万元,栽桑养蚕综合收入6000万元以上,户均收入4万元以上(各蚕业村分年度主要任务见附表)。
三、扶持政策
(一)桑苗款
按(6+2)×1.5尺错窝栽植规格,亩栽嫁接良桑“农桑14号”1000株,由县石海穗丰富民蚕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在外省采购,桑苗采购价0.6元/株,每亩需桑苗款600元,每亩收栽桑农户桑苗款100元,其余每亩500元桑苗款由合作社补贴。
(二)桑苗管护
经政府与合作社在2015年4月初共同组织验收,新栽桑苗成活率在95%以上,每亩由合作社投入100元的尿素作追肥,分两次(2015年4月下旬一次、5月下旬一次)兑现。
(三)蚕棚建设
季养蚕2张以上或栽桑5亩及以上户,需新建蚕棚的面积60㎡为起点,主体建设要求:脱离住房、四周通风有遮阴网、地面硬化、有隔热层、四周有高40公分的女儿墙,檐口高不低于2.8米。配套建设要求:一个消毒池,一个蚕沙处理坑,一个10m2以上贮桑室,一套省力化养蚕自动上簇设备。经验收主体建设与配套建设达标一间每个蚕棚补助4000元(合作社补助3000元,若配套建设每少一项扣补助资金10%,建有地火道合作社追补500元,镇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必须脱离住房新修,利用住房改建或一瓢水蚕棚不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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