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单位创建意见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中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中心”,按照《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办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要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以实现科学合理消费和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电、节水、节约用纸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健全制度、严格管理、更新技术、监督考核等措施,切实增强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建设节约型“中心”做出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示范单位创建,加强能源管理,规范节能体系,实现高效用能、节约资源。“十二五”期间,力争建成节能水平较高、节能技术先进的节能示范单位。2013年,“中心”要以2012年为基数,实现节电、节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下降2%。“十二五”期间,确保完成公共机构总能耗下降15%以上。
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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