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服务与管理工作意见
根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从今年起将原来的二、六、十月份的集中性服务与管理工作改为三、九月份集中组织两次。为进一步强化以孕情服务与管理为重点的基础工作,继续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确保“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园满完成,经研究,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提高认识,摆正位置
2014年是争创省“十一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区)的申报验收之年,孕情管理与服务工作是否到位,事关创建目标能否实现。各村务必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集中性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它摆上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首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二、采取措施,逐人见面
㈠宣传发动到位。要充分运用送告知书、宣传单和中心户宣传等一切有效载体,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着力营造开展集中性服务与管理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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