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市四届纪委四次全会和区九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决定在公安分局、人社等12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反对“四风”,整治“六病”,祛除“五化”,破解“五难”问题,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决整治行政执法部门的不正之风,为加快实现富民强区新跨越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公安分局(含交警大队)、人社局、民政局、建设局、市容局、计生局、工信局、卫生局、教育局、土地房产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履职情况。是否做到文明、规范、公正执法;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是否存在政策法规不公开、办理程序不公开、办理时限不公开、收费标准不公开、服务承诺不公开、监督渠道不公开等。
(三)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做到热情、优质、高效服务;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消极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和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四)转变作风情况。是否做到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是否存在作风粗暴,态度冷漠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工作作风问题;是否存在“六病”方面等问题。
(五)勤政廉政情况。是否做到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等不勤政廉政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评议方法
1.问卷评议。由区纠风办联合有关部门,围绕确定的评议内容,对被评部门和行业进行问卷评议。
2.评议员评议。由聘请的政风行风评议员,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对被评部门和行业进行评议。
3.服务对象评议和群众评议。区纠风办将不定期组织有各界人士参加的群众评议会,听取群众对参评单位的意见。
(二)评议步骤
(未完,全文共3012字,当前显示9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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