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做法
法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做法介绍
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履行宪法和法律义务的重要体现,基层法院的领导要严格要求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重视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行动上积极支持联络工作。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观念,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基层法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暂行规定》,更好地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积极主动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基层法院要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对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要做到统揽全局,统筹安排,既有任务下达,又有具体指导;既要求专门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又要促使全体人员树立人大代表主体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共同参与联络工作的开展,使联络工作紧贴并保障法院中心任务的顺利完成。一是成立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法院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对这一工作经常性进行督导,在法院内设机构中指定专职联络员,专门负责落实和督查。同时指定法院政工科(政治部)为责任部门,具体负责联络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和指导。要对联络机构的工作高度重视,创造好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联络工作人员的聪明才干,使他们大胆地、创造性地开展联络工作。人大代表联络室的主要职责包括接待人大代表来访,向人大代表发联络卡,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来信,认真反馈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督办、催办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特别是对在本地区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都要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倾听代表的意见,促进公正审判。法院还要将联络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内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代表联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建立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定期向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制度。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一次联络工作情况,便于领导小组成员了解和掌握联络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指导,提出要求。三是加强联络意识。法院各内设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对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信息和审理情况及时报送联络办汇总。四是强化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工作的协调。人大代表联络室具体负责邀请代表旁听庭审相关事宜、个别代表自行联系要求旁听案件的办理、业务庭与代表联络室的配合等作出详细的规定。五是采取激励措施,营造良好氛围。基层法院的宣传表彰要跟进,对开展联络工作有突出成绩的庭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宣传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推动代表联络工作向新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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