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巡检员考核细则

一、对象。被公司认可持证上岗的所有巡检员。

二、范围。适用于过程检验的管理。

三、目的:促使每位员工强化质量意识,增强责任心,在工作中更加认真、负责,提高工作质

量,进而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

四、具体条例:

1、检验员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公正合理,凡发现在过程控制、处理单据或处理不合

格品等问题上出现因人而异,不秉公办事或私自解决的情况,经查实处以200元的罚款。

2、巡检员负责对所辖区域加工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认真做好记录,每班不得少于三次,

每少一次罚款20元。

3、检验员必须第一时间安排首检件的检测工作,如车间投诉首检不及时经确认属实每次罚款

80元。

4、在首检过程中如果检验员未按照有关图纸工艺要求、检验规程或临时性技术文件等要求进

行检测控制或由于检验员错检、漏检的,经查实,未造成质量事故的,罚款50元;造成质量事故的按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5、如操作员在加工过程中在未将有关图纸、量具、检具使用到位的情况下,若检验员未加以

监督指出,且判为首检通过,经查实,未造成质量事故的,罚款80元;造成质量事故的按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6、在加工过程中,有关检验员与操作工互用的一些检具、量具,如检验员在使用过程中未及

时校对,或校对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则按质量事故处理。

7、在巡检过程中,若检验员对出现的质量问题,通过检验却未能及时检出发现,或由于巡检

次数过少等因失职、失控的情况造成质量事故的按质量事故处理。

8、若发现检验员在检验后,标识不做或没做规范的,记录卡上数据或次数不如实填写的情况,

发现一次罚款50元。


(未完,全文共1998字,当前显示65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