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信访信息员工作制度
xx县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员、承办员、联络员和
信息员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发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维护xx和谐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根据中省市信访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员、承办员、联络员和信息员制度的意义
建立基层信访稳定工作督查信息员、承办员、联络员和信息员工作制度是促进我县信访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的重要措施,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到基层最直接的表现。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员、督办员、联络员和信息员网络的形成将为县委、政府了解全县信访稳定形势、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二、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员、承办员、联络员和信息员的选调和配置原则
1、包联乡镇信访稳定督查信息员的选调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从县级部门选调30名德才兼备、品质优良、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年龄在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后备干部作为专职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员,分成6个督查工作组,每组包联4个乡镇的信访稳定工作。包联乡镇信访稳定督查信息员抽调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抽调期间应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
2、驻村信访稳定工作承办员由乡镇包联村的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组成
3、每个行政村都要设立1名信访稳定工作联络员,每个
村民小组都要设1名信访稳定工作信息员。村级信访稳定工作联络员拟由村级公安辅警兼任(无村级公安辅警的由村干部兼任),村民小组信访稳定工作信息员应从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善于做群众工作、享有较高威信、热心为群众服务的老干部、老党员(或村干部)中产生。
三、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员、承办员、联络员和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包联乡镇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员工作职责:
1、协调和督促乡镇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各级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
2、协调和督促乡镇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按时完成县联席办、信访局交办、转办的各类信访案件;
3、指导所包联乡镇按照要求定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4、了解掌握所包联乡镇信访动态和信息,及时上报县联席办。
(二)、驻村信访稳定工作承办员工作职责:
1、负责包联村《信访条例》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2、负责包联村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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