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办事公开民主管理评议制度
北京市大兴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办事公开民主管理评议制度
北京市大兴区烟草专卖局(公司)
办事公开民主管理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办事公开工作,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确保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将除保密要求之外的政务、企务、党务工作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公众评议。
第二条接受公开评议的内容
(一)履行法定职责、发展地区经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廉洁从政、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情况;
(三)办事公开事项是否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办事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准确、真实,群众对办事公开程度认可的情况;
(四)各项办事公开工作程序是否合法、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监督;
(五)依法行政情况、营销服务情况、综合管理、党建政工等内容;
(六)对群众投诉的反馈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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