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食药监法函 12.4法制宣传日
邢食药监法函12.4法制宣传日
邢食药监法函(201*)17号
关于今年124法制宣传日
普法活动的安排意见
市局机关各科(室)、市药品检验所:
按照市政府普法办统一安排,201*年12月4日上午,全市48个部门统一集中到市新世纪广场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的124法制宣传活动。为搞好此次宣传活动,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局124法制宣传临时领导小组,局领导张保江调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药检所所长和市局各科室科长(主任)为小组成员。法规科和办公室共同牵头,市药检所和其他科室协助。
二、时间
和地点
时间:201*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8:20至11:50。地点:邢台市新世纪广场(我局位置北侧中部)。
三、参加人员
市局机关及药检所部分人员参加,共25人。名额分配如下:局领导1至3人;稽查科3人;办公室、法规科、注安、市场科四个科室各2人;
4、食品科、器械科、人事科、财务科、监察室、机关党委各1人;药检所5人(含一名所领导)。
四、责任分工
(一)宣传前准备工作
1、宣传资料由各执法单位负责准备。宣传资料连同各单位的咨询桌牌在于4月12日前准备到位,妥善保管。
2、市场科负责从药品经营企业联系一辆客货两用车,12月4日上午8:00至12:00负责全程保障。
3、办公室负责将宣传时条幅、支架以及捆绑用的绳子准备好。
4、药检所和稽查科要将真假药品的实物进行整理,尽可能的多带几种到活动现场。
5、各科室将12月4日上午参加宣传的人员明确好,人员名单在11月28日下午3:00前报给法规科谢伟。
(二)124法制宣传日当天分工
1、法规科谢伟同志在8。10准时到达新世纪广场,按照市普法办划分的具体位置占好场地。
2、12月4日(星期四)上午8:00至12:00的车辆保障由市场科和办公室负责。市场科联系好的客货车,上午8:00要准时到达局机关楼下(院内)装车。办公室的车要在8:10准时在机关楼下待命,由装卸车的人员乘坐往返宣传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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