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宣传
生育保险
1、我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适用哪些范围。
适用于驻昌吉州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或者雇工。
自治州生育保险采取州级统筹,分级管理、建立调剂金制度的管理方式,执行统一政策、统一规定,统一费率。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各县市分级管理,核定任务,设立财政专户,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本县市的生育保险工作。
2、昌吉州生育保险工作有哪个部门管理。
昌吉州劳动和社会保险局是我州实施生育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州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具体经办生育保险的业务工作。
3、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是多少。个人是否缴费。
生育保险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的比例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4、生育保险产假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含产前休假15天);女职工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的,给予产假42天;产假期间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
5、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无劳动收入的,是否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男职工的配偶无劳动收入的并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按照参加职工生育医疗费的不同标准,分别按50%从生育保险金中支付。
6、男职工的配偶无劳动收入的如何领取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补助费。
男职工的配偶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补助费在四个月以内,持男职工所在单位填写的《昌吉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夫妻双方婚姻证明、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核发的《生育服务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复印件,区、街道(乡、镇)办事处出具无劳动收入的证明,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补助费。
工伤保险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
(一)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
了保证公平竞争,化解经营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然要求。
(二)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工伤事故是工业化进程
中难以完全避免的劳动风险。尽管国家和用人单位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但在目前的条件下,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难以完全避免。工伤事故与职业病严重威胁广大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影响工伤职工工作、经济收入和家庭生活,关系到社会稳定。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一旦发生工伤,职工可以得到及时救治、医疗康复和必要的经济补偿。
(三)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是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的重要措施。工
伤保险通过基金的互济功能,分散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避免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便不堪重负,严重影响生产经营,甚至导致破产,有利于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生产活动。
(四)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是建立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防范机制的重要条件。工伤保
险可以促进职业安全,通过强化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责任,通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单位费率浮动机制,建立工伤保险费用与工伤发生率挂钩的预防机制,有效的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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