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技措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鹤壁煤电煤化工筹建处动力厂技改技措的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鹤壁煤电煤化工筹建处动力厂锅炉、汽机和煤储运系统生产装置。2职责
2.1动力厂负责制定并完善本制度,督促检查、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2动力厂各专业部门和人员按要求执行本制度。
2.3动力厂负责涉及到工艺生产装置及机、电、仪技改项目的审定工作;负责技改项目的批复上报、协助生产技术部组织验收鉴定及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
2.4动力厂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对分厂内一般技改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施工全过程的管理。
2.5动力厂负责技改项目资金的申请,参与技改项目鉴定经济效益核算的审核确认工作。
2.6动力厂负责技术改造计划综合平衡工作,负责全年技改项目完成情况及实施效果的检查考核工作。3管理内容与方法3.1技改技措的范围
3.1.1为提高产品产量、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补充必要的关键设备和测试、检测手段,而采取的技术改造和技术措施。
3.1.2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原料、材料、备品备件等物料消耗,节约能源和水资源所采取的技术改造和技术措施。
3.1.3为治理三废、生产安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所采取的技术改造和技术措施。
3.1.4为改进现有技术的薄弱环节而采取的技术改造和技术措施。
3.1.5生产装置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所必须增添的设备和研制开发手段。
3.1.6为确保各生产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所采取的特殊措施。
3.1.7改进分析方法,增加分析数据的准确性。
3.1.8科技成果的推广,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的应用。
3.1.9凡属备品备件、电、仪设备的国产化、修复利用等均不属此范围。
3.2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填写内容与要求。
3.2.1所有技术改造项目都必须填写《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一式五份。
3.2.2填写清楚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及个人、申报日期。
3.2.3填写清楚技术改造的原因,并从技术上、经济上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可靠性、
先进性等。
3.2.4附带设备、备件一览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3.2.5附带材料一览表(名称、材质、规格、数量)。
3.2.6附带投资估算。
3.2.7附带改造方案。原生产工艺及改造方案、工艺流程图、改造方案图、施工图等。
3.3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和处理
3.3.1按3.2要求填写好后的申报表,由动力厂签署意见后,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报总工程师审批;重大重要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新开发项目必须上报集团公司化工事业部备案,由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3.3.2对不符合实际情况,没有实际价值的建议或由于条件限制而暂时不能实施的建议,由动力厂或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向建议单位或个人做出答复。
3.4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管理
3.4.1各专业每年11月前编制出下一年度的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报动力厂审核。
3.4.2动力厂每年12月前编制出下一年度的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报总工程师审批。
3.4.3经动力厂批准或备案的技术改造计划,报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报企管部,企管部安排下一年度实施。
3.4.4经动力厂和筹建处批准的技改项目计划,由企管部安排资金计划,动力厂负责落实和实施。
3.4.5各专业临时增加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动力厂报总工程师每月的下旬审批。
3.5技术改造项目的设备材料管理
3.5.1技术改造所需的材料、机、电、仪、设备零件,由项目提出专业报材料计划,动力厂和生产技术部门审批后,报相关部门进行采购。
3.5.2所有技术改造项目的材料、机、电、仪,设备零件领用时,严格按方案内容领用,并在领用单右上方注明技改项目名称,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加盖单位技改专用公章后方可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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