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年度工作自评情况的汇报
劳动争议仲裁处年度工作自评情况的汇报
201*年,我们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在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厅内各处室单位的支持关心下,认真贯彻了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奋斗目标和劳动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立足制度创新,改进办案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了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职责,促进了劳动者就业质量的提高,当事人社会保险义务的履行和劳动关系的基本稳定。
一、工作实绩
过去的一年,全省劳动关系在基本稳定中继续保持了震荡态势,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快速上升。201*年,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81097件,名列全国第二位。案件涉及劳动者109532人,案件数和涉案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18.04%和23.34%。劳动争议案件涉案金额94534万元,比上年增长31.4%。全年结案率为95%,超额完成了全年90%的工作目标。
去年,我处共处理在宁的部省属单位劳动争议案件912件,比上年增长34.5%。其中立案处理776件,案外协调处理劳动争议136件,平均每个法定工作日处理3.6件。同时,依法不予受理案件196件;鉴证劳动合同3.1万份;接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访、咨询3500人次,平均每个法定工作日接待13人。为在法定审限内审结案件,具体承办案件的同志经常加点和双休日加班,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部省属单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和全省各级仲裁机构广大仲裁员在完成201*年劳动争议处理任务期间,面对少数劳动争议所表现的劳动关系的尖锐性,乃至有的案件游离于刑事案件的边缘,我们做到了依法处理,冷静应对,提高处理艺术,增强自我保护,全省未发生一件仲裁员人身损害事件。
(未完,全文共9879字,当前显示77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