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头镇开展春节前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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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201*〕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委办〔201*〕8号)、省综治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流管字〔20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48号)精神,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建立流动人口社会化服务体系,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决定在全市推广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海西两个先行区目标,正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特征,按照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立足我市流动人口实际,全面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实行“多证合一,多措并举、多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以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为平台,落实服务管理措施,综合运用传统和科技手段,整合队伍,建立网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社会政治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站式”“一证式”服务,实现流动人口的城乡组织网络、制度体系、管理机制、保障机制、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使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项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服务管理工作措施更加有效落实,服务管理工作更具社会化,职能部门配合更加密切、工作职能得到更大限度发挥,服务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流动人口得到更多更好的实惠,实现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区依法自治、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共同服务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步骤
(一)充实完善领导机构。各县(市、区)的城关、城郊及重点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一站式”服务机构,挂靠综治办。县综治委流口办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切合本地实际的服务管理中心(站)建设规划、规模及建设措施,指导、组织、协调、督促“一站式”服务中心(站)工作开展。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抽调公安、劳动、计生、教育、房管等部门人员等五名人员组成“一站式”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建设和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县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应按以上要求配备“一站式”服务指导协调机构,负责指导本辖区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中心(站)建设和日常工作。各地上述工作应在201*年6月25日完成,并书面上报市流动人口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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