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镇中心校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为深入实施教育人才发展战略,加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的管理,激励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优秀人才整体优势和在教育管理,教书育人、教育科研、学科教学等方面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镇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争创教育强市的决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人才范围:省特级教师,市、县名教师(名校长、
名班主任),省、市、县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市、县学科骨干教师。
二、职责与任务
(一)主要职责
1.忠诚事业,充满爱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热爱学生,倾心教育,扎根教育。
2.努力钻研,教书育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办法,了解国内外教育教学新动态,积极探索教育教学创新,崇尚科学,讲究实效,教育教学效果好,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成为教学的能手、育人的专家。
3.潜心研究,严谨治学。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反思总结,提升理论水准。主动承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撰写有实践指导意义的专业论文(案例)、经验总结和科研报告,并在公开刊物发表或各级专业会议上交流,有自己的教育思想。
4.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和教育教学讲座任务;主动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类支教、送教下乡以及支援薄弱学校等工作,将课堂作为教改科研的主陈地和展示教育思想及教学艺术的舞台,为本地、本校教师队伍建设作贡献。
(二)主要任务
县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1、每年校级示范课二节以上,县级示范课1节以上;2、有自己的立项研究课题,每年县级及以上专题讲座2次;
3、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获奖交流或发表;
4、每年有计划地指导结对1-2名校内外骨干教师;
5、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教学绩效名列全县前矛。市学科骨干、县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1、每年校级示范、研讨课二节以上,县级一次以上;
2、有自己的立项研究课题,每年校级以上专题讲座2次,县级及以上专题讲座1次;
3、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案例在县级以上获奖、交流或发表;
4、每年至少指导结对1名校内外教师;
5、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教学绩效名列全县前矛。县学科骨干教师:
1、每年校级公开课二节以上,县级公开课一节;
2、每年校级以上专题讲座2次,县级及以上专题讲座1次;
3、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案例在县级以上获奖、交流或
发表;
4、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教学绩效名列全县前矛。省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省、市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的任务、考核、奖励按市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考核由县教育局和被考核人所在单位、所在学区共同组织实施,一学年一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6月底前完成,8月底前公布结果。
1、个人自评。本人对照《》的考核内容,提供相关的材料,填写《高明镇中心校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年度考核表》,写出书面总结,要求全面、真实、具体。
2、民主测评。组织被考核人所在学校或单位,师生进行无记名测评,参评人数和对象由学校考核组确定,具体工作由学校考核组负责。
3、单位考核。所在单位在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签署鉴定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经所在学区审核汇总后上报,县直属各学校汇总直接上报县教育局。
4、等次确定。根据个人自评、单位考核情况,县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5、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或年度考核合格但不能完成相应类别考核的任何一项主要任务者,履职考核均不得确定为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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