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院廉政风险防范的六条路径
余姚新闻网201*年4月7日9:09
近年来,各级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毋庸讳言,取得斗争的根本性胜利还任重道远。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思想激烈碰撞,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凸现,无时无刻不在对法院干警进行着冲击。权与法、钱与法、情与法之间的冲突显得十分错综复杂和惊心动魄。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有关讲话精神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我们应从法院自身实际出发,把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心放到治本和源头预防,突出抓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下面,结合市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笔者谈谈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有关路径的一些粗浅想法。
一、以教育为先导,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行为是思想认识的外化,反腐倡廉最基本的路径是教育,要在干警思想上筑起一道自律防线。当前,在社会价值取向日益多样化的形势下,各级法院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不断增强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自觉拒腐防变的意识。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由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上廉政教育课,组织开展“学条规、守纪律、树形象”等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讲《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努力查找和改进干警队伍在审判作风、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发挥文化的熏陶作用。在廉政教育中,必须善于利用身边活生生的正面、反面典型,当前要扎实开展向冯鑫海同志学习的活动,使干警从中受到感染,找到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
二、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推进阳光司法
阳光照射到的地方没有黑暗,所以,推行阳光司法是法院反腐倡廉的根本路径。各级法院应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将审判行为、审判过程和审判结果自觉置于阳光机制之中。要积极开展“法院公众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参观法院、旁听庭审。要创新审判公开方式,开辟电子审务、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网上视频直播庭审等公开途径。要完善案件网上信息查询,在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随着阳光司法的推进,司法核心价值观必将得到进一步弘扬,司法公信力必将得到极大提升。
三、以大标的案件为抓手,把廉政监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
一般来说,法院廉政风险的大小与所办案件标的金额的大小呈正比关系,大标的案件是法院开展廉政监督的重点。因此,各法院要制定有关大标的案件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对每个办案环节设置相应的制约措施。标的额较大或案情相对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由得力人员进行审理和执行。要有选择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要健全法院内部监督机制,对大标的案件的诉讼保全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超审限和案件执行期限较长、是否存在被改判发回重审以及有群众信访反映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案件办结后,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廉政回访,听取当事人、代理人对承办法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廉政情况的反馈意见。
四、以慎独慎初慎微为要义,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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