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资产保全工作对策
浅谈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产保全工作对策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的保全,是个很大的命题,是个系统的工程,它涉及信贷管理知识、财会知识、法律知识等,特别是强调对法律法规的深刻领会与灵活运用。风险与信贷资产的共存性,使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保全工作成为当前信贷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这里,仅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资产保全工作谈一些粗浅的对策。
一、加强重视,健全机构是保全信贷资产的保证。
目前,根据工作职责划分,我县各基层信用社没有专职资产保全人员,致使资产保全工作做得不够细致、效果不佳。为此,联社、信用社领导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把信贷资产保全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程。不良贷款占比较高的信用社要成立信贷资产领导小组,由信用社主任担任组长,抽调部分业务骨干力量组成,负责资产保全工作,对5万元以上的贷款逐笔重点监控,对依法起诉、以资抵贷的对象进行把关,定期对信用社信贷资产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联社资产保全部专职负责信贷资产保全工作,深入基层调研、指导,这是信贷资产保全工作的保证。
二、保住贷款诉讼时效是保全信贷资产工作的关键。
贷款诉讼时效是贷款债权人行使债权而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失去贷款诉讼时效就意味贷款债权失去法律保护。因此保住贷款诉讼时效是保全信贷资产的关键。要保住贷款诉讼时效,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强对贷款到期日期的监控。信贷员要按贷款到期月份建立贷款台帐,做到每月份哪些贷款到期、哪些不良
贷款诉讼时效超过2年都心中有数,及时向借款人催收。当前正在运用信贷管理电脑软件,软件已具备监控到期贷款的功能,所以信贷员要序时通过电脑查询贷款到期时间,确保贷款诉讼有效时效。
(二)加强对贷款的催收。当前贷款催收工作除收回贷款本息以外,更大作用在于向借款户主张债权,保全贷款诉讼时效,即向借款户发催收通知书。这几乎成了日常保全贷款诉讼时效的主要手段。可问题在于现实工作中有许许多多的借款户找不到人找不到住址,信用社无法与借款户直接见面,直接导致无法拿到催收回执。这是当前保全贷款诉讼时效的难点。我们认为针对找不到借款人、担保人,应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催收,保住贷款诉讼时效:
1、函件催收。包括信件催收、传真催收、明传电报催收和其他形式的函件催收。由于信件催收和传真催收只能证明曾经向借款人寄过一封信和传真,但事后要以挂号的凭条来主张诉讼时效中断是很困难,所以不宜采用。明传电报是一种较好的催收方式,迅速、快捷又易于留证,尤其适用于借款人或担保人拒签催收通知单而暂时又不宜起诉的情形。由于邮政部门对明传电报的底单的保存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超过6个月便不再保存,因此在以明传电报形式催收时,应当保留底单的复印件,并要求邮政部门加盖印章,并将其与拍发明传电报的凭条一起妥善保存。随着现代通讯科技的日益普及,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函件也将作为催收手段而被广泛采用。
2、公证催收。由于借款人长期外出或改变住址而信用社没办法知道新住址,我们可通过与县、镇国家公证人员2人以上一起上门催收,保留有公证人员签章证明的催收通知单。通过公证员清收保住贷款诉讼时效。这种催收方式要注意的问题是审查公证员的资格,因为与信用社一起上门催收的公证员只有具备国家公证员资格,公证催收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的催收也可采用以上办法。
3、依法起诉。虽然依法起诉是保住贷款诉讼时效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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